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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读者接待办法

2020-09-24
阅读:

1、我校教师可持本人工作证入馆阅览;我校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可入馆阅览,介绍信当日有效。

2、我馆现面向全校开放借阅,外院系读者限借2册,借期8周,实行普通图书借阅规则。

3、人文学院、法学院、工业工程系教师可持本人工作证,并按清华大学图书馆关于教师借书权限及规则的相关规定借阅本馆图书,无特殊借阅限额。

4、校外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入馆阅览,介绍信当日有效。所有文献资料仅限馆内阅览。

5、本馆馆内阅览的书刊资料一律不得携带出馆,读者可在馆内复印所需资料,但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单册文献复印量不得超过其篇幅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