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
  • 经管邮箱
  • 用户登录
  • EN

入馆规定

2020-09-24
阅读:

一、本规定所指之入馆包括进入借阅处和阅览室。

二、本校教师和本院学生入馆一律凭学校发IC卡(工作证、学生证)或图书情报中心所发出入证,外系学生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证件,均须办理登记后方能入馆。

三、不能带包、带书入馆。

四、读者入馆前须关闭寻呼机、手机,以免影响他人。

五、保持馆内安静,两人说话时不影响第三者。

六、保持馆内卫生,禁止携带食物进馆,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七、爱护书刊、资料及各种设备,杜绝涂画、剪裁书刊资料等不文明行为。报刊阅读完毕按编号放回原处。

八、不得占用馆内提供的专用检索电脑,从事与检索无关的工作。

九、阅览室书刊均不外借,可按规定在馆内复印。借阅处外借图书须办理借阅手续,违章携带书刊出馆者将视情节予以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理。

十、所有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